对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叁届全国委员会第叁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5月18日政协第十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叁届全国委员会第叁次会议于2020年5月21日在北京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全国政协十叁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等;列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叁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讨论民法典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