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行政长官林郑月娥3日在北京联同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及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陈国基会见传媒。林郑月娥表示,特区政府十分支持、全面配合香港国家安全相关立法工作,香港特区以后也要建立一个更加健全的执行机制,加强执法能力。她同时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反映相关意见。
林郑月娥说,特区政府十分支持涉港国安立法工作,也会全面配合进行这项立法工作的“第二步”,即法律草拟工作。将来,特区政府也会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规定,加强特区政府的执法能力,开展有关国家安全教育。
林郑月娥说,除了听取特区政府的意见,中央有关部门还将会通过多种形式听取香港社会各界的意见,包括特区政府其他官员、立法会主席、香港有关法律专家、香港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和各级政协委员等。中央有关部门也准备在深圳和北京举办座谈会,让香港社会各界人士发表意见。
“我在此呼吁香港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这些稍后举行的以各种形式听取意见的聚会,并且通过各种方式向特区政府、中联办反映意见,我们亦会及时向中央政府反映。”她说。
林郑月娥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它不单是国家的事,也是香港特区的事,是保证七百多万港人安全的事。基本法第二十叁条规定,香港特区有宪法责任立法,维护国家安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香港特区没能把这件事情做好,过去一年还出现了很多暴力事件,还有一些人鼓吹“港独”,破坏中央跟特区的关系。所以,中央此时主动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是行使宪制责任,也是爱护香港的体现。
林郑月娥还表示,国家立法有其规矩,咨询或草拟工作会按全国性法律确定的机制开展。
林郑月娥说,外国政府所谓制裁、取消香港特殊地位属于“恐吓”。希望别的国家尊重中国在这件事情上的立场,也尊重双方的关系,不要单方面做出一些既不利于他国、也对双方关系带来非常负面影响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