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过程中,其中关键一条是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决不允许瞒报漏报。”李克强总理在1月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
当天会议部署,按照立法计划,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工作,推动健全传染病防控体系。
李克强指出,加强传染病防治,事关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结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实践,及时完善相关法律,为传染病防治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
当天会议明确要求,传染病防治要突出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改进监测、预警、报告和公开发布制度,完善传染病种类确定和紧急管控措施等规定,健全疫情救治体系,加强传染病医疗救治服务网络建设,并加大对违法行为追责力度。法律修改完善并听取各方面意见后,按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李克强指出,近期国内多点出现散发新冠肺炎病例甚至局部聚集性疫情。眼下正值寒冬,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时点,要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毫不放松抓好防控工作。
总理要求,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加强对地方和相关方面的指导协调,坚持“四早”,加强监测预警、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医疗救治、流调溯源等工作,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发布信息,坚决遏制疫情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