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快完善应破产公司尤其是中小微公司退出配套政策,解决退出难问题。”李克强总理在2月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
当天会议部署完善公司特别是中小微公司退出相关政策,提升市场主体活跃度。
李克强指出,近年来,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我国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增强,目前全国登记在册的市场主体已经超过1.3亿户。
“但与此同时,确实也存在活跃度等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优胜劣汰、生生死死、进进出出都是正常现象。”总理说,“要加快完善退出相关政策,让市场主体进得来也能退得出。这也有利于市场公平竞争。”
李克强要求,要完善中小微公司简易注销制度,使中小微公司在开办便利的同时退出也便捷,促进改善市场主体结构,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
他说,要建立公司破产和退出状态公示制度,及时将公司破产和退出相关信息列入可公开查询的公司信用信息中,完善信用机制建设,促进公平竞争。
李克强强调,要保障破产程序依法规范推进,完善管理人制度,强化管理人依法履职责任,发挥债权人委员会、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协调协商作用,依法保护职工和债权人、投资者等权益,依法打击公司破产或退出中恶意逃废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