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全方位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的内外部环境,特别是明确了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强调要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切中肯綮,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全国人大代表、云南工商学院执行校长李孝轩建议,健全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
李孝轩表示,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进一步强调要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如“增加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与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和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等措施对民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予以扶持;依法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联合办学,举办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在李孝轩看来,这些修法要点致力于解决职业教育领域的根本、关键和突出问题,必将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在全球职业教育体系最发达的德国,其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以公司为主、国家的鼓励性政策为辅,公司投入大约占65%至75%,其余为政府投入。”李孝轩建议,一方面要优化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强化对职业教育的投入职责;另一方面应出台符合当前国情的引导性、激励性政策,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入职业教育,激发行业龙头公司举办职业教育的内生动力,鼓励各类社会力量以资金、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举办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特色二级学院或专业,使之成为优化当前职业教育经费政策、扩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重要手段。
李孝轩表示,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涉及教育、财政、人社等多个政府部门,也涉及不同类型的社会力量,需要中央和地方各部门合力推进、综合施策。对此,他建议,财政部门应按照高质量发展职业教育的客观需要,科学测算各级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本以及与现有投入水平之间的差距,为财政性经费投入政策、学费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等政策提供基础依据。
李孝轩还建议,要明确各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比例,压实主体责任,把“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和职业教育经费“叁个增长”落实情况纳入相关法律的执法检查中,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投入进行督导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