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高考,对于职教学生的成长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是职业教育领域最核心、最关键的话题之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对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再次明确“完善职教高考制度,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扩大应用型本科学校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规模”。
2021年印发的《“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新增技能人才4000万人以上,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比例达到30%,东部省份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5%,中西部省份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3个百分点。客观来说,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对于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大,但高层次职教人才供给却捉襟见肘,供求出现不平衡现象。教育部最新发布的202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全国高职(专科)招生552.58万人(含五年制高职转入专科招生45.20万人),而全国职业本科招生仅4.14万人。当前,中职毕业生升学去向主要是高职专科层次院校,面向应用型本科的招生计划较少。而部分高职院校由于生均占地面积不足、高水平师资队伍较为薄弱、实验实训条件不达标等多方面因素,未能达到教育部对高职院校“升本”要求,造成职教本科院校数量偏少。因此,要推进职教高考,就要不断优化高职院校新校区建设、高水平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政策和条件,鼓励符合教育部规定要求的高职院校升格为职教本科,并允许一部分优势专业转型升级为职业本科专业。同时,也要鼓励名校的技术技能专业推出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为职业教育人才成长创造更大空间。
目前,各省试点的高职单独考试、高职提前招生、春季高考等招生对象主要是中职毕业生,招生方案主要适用于省内生源,缺乏辐射全国的统筹规划。虽然从某种程度上避免了普高毕业生“挤占”职教高考的招生计划,但也会导致不少人对职教高考的态度与普通高考不同。职教高考要成为与普通高考同等地位的高考制度,成为衔接高职(含本科)教育和中职教育、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重要纽带,首先要扩大生源范围,无论是普高生还是中职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业成绩和未来职业规划自主选择参加不同类型的高考;其次,要打通省际界限,允许一部分优质的高职院校(如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院校)招收一定数量的省外中职毕业生,让学生有更多选择机会,同时还要完善相关制度设计,推进有条件的学校招收具有工作经验的学生。
需要强调的是,职教高考面临的最突出问题是技能型考试该如何考,这关系到职教高考的公平性和科学性。选择哪些试题、考察哪些技能、设计何种载体,都是影响考试信度与效度的关键。职教高考与普通高考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其考核科目、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方面突出实践导向。职教高考制度改革势必为高职教育人才选拔、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对此,可考虑联合协会、公司、高校、课程专家开发专业标准、课程标准等,优化职业技能考核办法,根据不同专业所学知识和技能的共通性将其汇集成一个专业大类,设置相应考试科目,以便与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大类之间建立对接关系。在专业大类划分后,其大类中的基础知识也应纳入职教高考的考试范畴。这不仅能满足高职院校对学生职业技能的要求,也有利于推动中职学校重视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突出职业教育类型特色。
还要注意的是,目前各地的高职分类考试改革方案虽然包括了多条考试招生路径,然而考试成绩却难以在纵向和横向上实现互换,无法为学生提供充分的高等教育选择权,评价结果呈现“孤岛化”。比如,中职生凭借分类考试成绩很难进入普通本科高校,本就稀缺的机会也因招生计划少而难以形成规模和影响,高职分类考试成绩和普通高考成绩之间没有实现互换机制。因此,建议职教高考在招生录取上开展平行志愿投档改革,探索“一档多投”的录取方式。采用普通高考制度与职教高考制度并行,考生部分科目成绩在两种高考制度下可按规则转换成对应成绩,同一个考生可以多次投档。若考生在春招时没有被录取,不影响其在普通高考中录取。
总而言之,我们不仅要开辟升学路径,更要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加强中职与高职的衔接,构建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作者:陈德泉,系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