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是国家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近日,由教育部等14个部委联合印发了《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工作及时指明了方向。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从行业角度从文件意义、创新点、工作重点、行业作用发挥等方面进行了思考,谈一些认识和体会。
一、《行动计划》发布具有叁大重要意义
(一)全面开展职业培训是落实党和国家政策的重要之举。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职业培训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增强就业人员技能,提高农民工和其他各类再就业人员转岗就业能力,并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李克强总理提出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职业院校要成为承担职业培训任务的主力军。
(二)全面开展职业培训是符合职业院校定位的应有之义。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要落实职业院校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提出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扩大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的培训规模。可以说,全面开展职业培训是职业院校自身发展的关键之举。职业培训对于深化校企合作、反哺学历教育、促进人才培养等方面均具有推动作用,职业教育和培训是一个体系,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是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职业院校主动承担起培训的法定职责,制定学校开展职业培训的战略、目标和举措,通过战略的制定、宣传,使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发展的理念植根于心,才能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行动计划》在四个方面进行了创新
一是为职业院校开展培训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行动计划》规定了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的总体要求、行动措施和行动要求,使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实现了部门统筹协同、产教融合联动。统筹资源,协同推进,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退役军人、国资委、扶贫、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之间统筹协同,调动行业公司广泛参与,产教之间融合联动,形成共同推进职业培训工作合力。
叁是完善了职业院校开展培训和参训人员的激励政策。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推动职业院校培训量计算标准化、规范化,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全面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应享尽享。
四是推动了学历教育与培训相互融合、相互促进。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的培训与1+齿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相结合,依托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试点,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所体现的培训成果进行登记和储存,鼓励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接受学历教育,培训成果按规定兑换学分,免修相应课程。
叁、《行动计划》明确了四大工作重点
一是公司职工技能培训。职业院校与行业公司合作共建公司大学、职工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基地;职业院校联合行业公司面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建筑新技术应用、智能建筑、智慧城市等领域,开展新技术技能培训;开展补贴性培训、中小微公司职工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加大对困难公司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力度,积极开展涉外培训。
二是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职业院校与行业公司合作开发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去产能分流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开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及人才紧缺领域的技术技能培训。承担春潮行动、雨露计划、求学圆梦计划等政府组织的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的培训任务。
叁是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职业院校对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面向长期失业青年、农村留守妇女、大龄低技能失业人员等,与行业公司合作开发周期短、需求大、易就业的培训项目。大力开展家政、养老、护工、育婴、电商、快递、手工等领域初级技能培训,使失业人员掌握一技之长。
四是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职业院校密切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公司进行合作,共同开展招聘会、就业创业指导、政策宣传等多样化就业服务,为参训人员提供有效的就业信息。职业院校要引导参训人员增强市场就业意识,帮助其树立正确的职业观、择业观和创业观。加强就业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求职技巧等方面的教育。
四、行业应在四方面积极落实文件要求
《行动计划》需要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和行业组织一道,共同大力推进。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在教育部的部署和指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为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提供支持和指导。
一是要推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引导和督促相关公司参与行动计划的实施,鼓励和调动相关职业院校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工作。二是要利用行业工作平台,将培训与1+齿证书制度试点、学分银行学习成果认证积累转换试点工作相结合,带动广大公司和职业院校共同开发典型职业培训项目和课程资源,培育和遴选“双岗”教师,合作共建培训实训基地,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叁是做好行业行动计划上报工作,建立行动计划进展情况上报制度,将分培训对象做好培训数据整理汇总工作,定期将本行业职业院校开展培训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教育部。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面向行业劳动者加大对培训有关政策、项目的宣传力度,帮助公司、劳动者了解熟悉政策,用足用好政策,协助做好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的经验和典型的总结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