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依法打击“校闹”、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2019年高职扩招116万人、改进高校“重科研轻教学”问题……群众反映的教育难事,也是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一年来,教育部积极办理全国人大代表与全国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推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取得了新进展。
2019年,教育部共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1879件,其中全国人大代表建议1130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749件,所有承办的建议、提案全部按时办结。
进一步解决制约教育发展的问题
一年来,“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基金168.5亿元,用于奖补公办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园,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各地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结合张晓东代表对于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建议,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多渠道扩大普惠性资源。深入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据初步测算,通过治理将增加普惠性学位约370万个,普惠园覆盖率可提高8个百分点,并通过鼓励支持街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高校举办公办园等方式,扩大学前教育供给。
为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各地通过多种方式补充幼儿教师,目前已有19个省份出台了公办园教师编制标准。此外,教育部对幼儿园“学什么”“怎么学”和“教什么”提出了指导性要求,2019年6月完成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并进一步完善了办园标准,规范了办园行为。
就伍辉代表和韩爱丽委员提出的“依法打击‘校闹’,重振师道尊严”建议,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与代表委员进行了当面交流。2019年7月,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对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明确了8类行为属“校闹”,构建了从加强预防、减少事故,完善程序、妥善处理纠纷,到严格执法、依法惩治“校闹”行为,再到多部门合作、形成共治格局的完整治理体系。北京、河北制定了本地法规,推动建立相关保障制度,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
教师结构性缺编是近年来制约教师队伍发展的重要问题。为此,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赴江苏、河南等地,调研当前中小学教职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部会同中编办、人社部、财政部研制相关意见,推动各地教育、编制部门加大挖潜创新力度、盘活编制存量。为优化农村地区教师资源配置,教育部起草了相关文件,要求各地开展排查整治,并推动各地落实好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充分考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课程改革等多种增编因素,科学合理核定编制,更好地满足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
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速升级
2019年初,《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职教20条”)应运而生,开篇第一句就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定位。结合代表委员提出的相关建议提案,教育部坚决贯彻落实“职教20条”总体要求,推动职业教育实现“叁个转变”,进一步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
按照国务院对于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的有关部署,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坚持质量型扩招,并相继出台配套政策文件,总结和宣传典型。据统计,2019年高职扩招116万人。
针对车秀兰代表提出的“以特色化引领职业教育区域协调发展”的建议,教育部加大了支持力度,指导和支持吉林省在落实“职教20条”中先试先行,深化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持续深化“叁全育人”综合改革,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职教20条”对职业教育作出了新定位,相关法律修订的任务更加紧迫。2019年,教育部多次召开职业教育法修订专家座谈会,广泛征求了有关高校、职业院校、行业公司专家对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的意见。据介绍,职业教育法目前已形成了最新修订稿,强化了省级政府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统筹协调作用。
服务地方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是职业教育的重要使命。“职教20条”明确要求,要加强中央部门的政策联动和制度协同,强化地方政府统筹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
2019年2月,国务院召开了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有关问题。为推动部省联动,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省(区、市)激励措施实施办法》,提出了具体激励措施。在省级协作上,为推动职业教育缩小区域差距,教育部建立了区域协调机制,通过实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年)》及其实施方案、滇西实施方案,助力职业教育脱贫攻坚。截至目前,已完成签约全覆盖,签约率100%。合作办学跨省招生规模已达31.9%,辐射了20多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000余所学校。
加快高校人才培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如何改进高校“重科研轻教学”问题?教育部积极采纳宁凌代表提出的建议,从四方面发力:一是推动《对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坚持服务国家需求和注重实际贡献的评价导向,探索建立“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实行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建立合理的科研评价周期;二是要求突出教育教学工作量考核、加强质量评价、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课堂教学纪律考核,切实扭转对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重视不够的现象;叁是完善高校岗位设置和职称评价标准,让高校在一定限度内自主决定设置本单位具体工作岗位和聘用人员;四是进一步完善高校内部治理,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去行政化探索。
通过改革,包括复旦、人大在内的多所高校在教师考核体系中弱化了对论文数量的要求,将更多时间和空间交还给教师。
结合张珂代表提出的对于设立“东北振兴高校支持计划”的建议,教育部针对东北地区引才留才难、人才外流现象突出等问题,提出了内培外引等人才政策。一方面,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实施上,东北地区获得政策性支持;另一方面,落实了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到东北地区就业创业。此外,开展了东北地区科学研究及平台建设,设立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新一轮东北振兴与东北亚区域合作研究”,深入探索东北地区发展路径。
针对河北代表团提出的“对于加快促进京津冀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建议”,教育部多次进行专题研究。根据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总体要求,支持部属高校参与雄安新区基础教育建设,人大附小、中央民大附中在雄安设立校区。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在新区办学,以新机制、新模式努力建设一流的雄安大学,统筹科研平台和设施、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中心资源,构建教育聚集高地。加强了对河北高校对口支援工作,加强对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以及地方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的指导,实施省部共建、部省合建战略。
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同样离不开人才的支持,教育部与广东省共同编制了《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规划》,设立了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发展统筹规划协调机制和议事决策机制,系统部署大湾区人才培养工作。
过去一年,教育部持续深化医教协同,提升医学人才培养质量。调控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确定临床医学专业点的招生数量。在一流大学新建医学院进行专业设置时,教育部充分考虑医疗结构的需求,推动一流大学发挥其综合优势,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为建立更合理的阶段性医学人才培养机制,制定印发系列文件,召开了全国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工作会议,为培养临床医学人才奠定了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