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对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提出,以负面清单制度为突破,促进院校公司深度合作。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对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对于开展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文件,在推进职业院校与公司深度合作、合作育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为第叁个部省共建的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江西通过出台校企合作负面清单制度,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企合作,对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但我们也应当看到,当前职业院校和公司的合作普遍还不够深入,校企合作机制不畅、动力不足、发展疲软等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激发公司参与的热情。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中一个突出的现实问题是,职业院校热衷校企合作,而公司参与的积极性却不高。强化公司责任,实施校企合作负面清单制度,这是校企合作发展里程中的新突破。将公司置于职业教育主体的地位,无疑是催生校企合作的源动力。积极培育校企融合型公司,并在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优质公司开发1+齿证书,能充分提高公司参与校企合作的热情和积极性。
二是激活职业院校的活力。尽管职业院校热衷校企合作,但对校企合作中涉及的责、权、利等问题往往较为谨慎。出台校企合作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校企合作容错机制,既为校企合作提供了政策性的界定及操作,也赋予了职业院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意见》提出,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开展技术服务,开办公司,允许院校在保证教师基础工资不变的情况下,将技术服务或自办公司盈利的60%用于奖励参与服务的教师,且不受院校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允许职业院校按照一定比例提取面向社会取得的净收入分配给项目参与教师,实现收益共享,将激发教师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激活职业院校的发展活力。
叁是打通校企合作的瓶颈制约。职业院校校企合作通而不畅,关键在于校企合作的界限不清,在合作中容易被“卡脖子”。出台校企合作负面清单制度,梳理校企合作中不合法、不合规的条目,为校企合作划定“红线”。同时,鼓励校企大胆探索清单之外的合作办法,鼓励校企共建产业学院、实训基地等,合法共享收益所得,保障各方利益,规范校企合作范畴,打通校企合作的瓶颈制约,实现校企合作责任共担、利益共享,从而促进校企合作走向深入,让校企合作之路更加通畅,全面、充分释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