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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专家笔谈

作者:陈嵩 王琴 张劲英 陆燕飞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民族教育》杂志   发布日期:2021-06-07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来,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有哪些重要政策?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推动职普融通,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我们还需要作出哪些努力?尤其是在民族地区,如何增强职业教育认可度和吸引力?我们约请了职教领域的4位专家学者进行解读。

建党100年来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历程

建党100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主要经历了五个阶段:

新中国成立前的起步阶段。我国职业教育最早确立于19世纪60年代,当时被称之为“实业教育”,并作为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1917年,黄炎培先生在上海成立了中华职业教育社,明确职业教育不再只是作为学校教育的一部分,而是与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相连,充分体现了大职业教育观。在他眼里,“只从职业学校做工夫,不能发达职业教育;只从教育界做工夫,不能发达职业教育;只从农、工、商职业界做工夫,不能发达职业教育”。

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的确立阶段。一是举办技术教育,培养国家经济建设需要的技术人才,重点是重工业和国防建设需要的中等技术人员。1951年,教育部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中等技术教育会议;1952年,《对于整顿和发展中等技术教育的指示》《中等技术学校暂行实施办法》相继出台。二是建立起以中等专业教育和技工学校教育为主体,包括农业中学和职业中学、各种培训相结合的中等职业教育制度。1953年,劳动部门根据生产发展需要培养技术工人的要求,对原以训练失业人员就业为主的技工训练班、技工学校进行调整,发展了以培养中级技术工人为目标的技工学校。1958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对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提出“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加速培养各行各业急需人才,在全国各地陆续办起了农业中学。针对当时城市大量初中毕业生不能升学,而又缺乏就业思想准备和职业训练,难以就业以及城市和农村都缺乏各项劳动后备和技术后备力量,中共中央、国务院要求在城市举办各种类型的职业学校。包括:改普通中学为职业学校,依托工厂办校,依靠工厂、公司、事业单位举办职业学校。

改革开放以来至上世纪末的发展阶段。19855月,《中共中央对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出台;199110月,《国务院对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出台;1993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65月,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1986年、1991年、1996年分别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这一阶段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的不断提升,主要经历了中等教育的结构调整和高等职业教育的诞生。职业教育政策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制定了一系列保证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完成了职业教育发展初期阶段的法制建设目标任务,营造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政策环境。

进入新世纪以来的调整和振兴阶段。20027月,《国务院对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力争在“十五”期间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005年,《国务院对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这一时期,我国职业教育实现了由发展停滞到完成转型的顺利过渡,开始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而努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职业教育迅速发展阶段。《国务院对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明确了今后职业教育的发展定位、发展方向,也标志着职教发展必然进入一个新阶段、新格局、新高度。(作者陈嵩,系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完善保障机制 优化类型定位

20214月,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强调“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的定位,为职业教育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

类型教育的定位有助于人们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的办学宗旨,破除职业教育“普通化”的办学模式,克服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课程内容“本科压缩版”的痼疾;有助于职业院校根据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创办专业特色,服务地方经济转型发展;有助于职业教育体系的完善,为就读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深造之路。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需要完善相关保障机制。

尽快建立层次结构清晰的职业教育资格框架体系。让职业教育真正成为面向人人的教育,人们可以通过不同的学习方式提升个人的职业技能等级。职业院校的学生能够更好地明确自身的定位,了解个人未来职业生涯发展的可能性,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发展,避免盲目追求学历的攀升。他们可以选择继续学习,也可以选择进入劳动市场就业,通过在职学习获得高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建立国家职业教育资格框架是建立国家资历框架的前提。我国早在“十叁五”规划纲要中就明确提出建立“国家资历框架”。2019年,我国开始试点实施1+X证书制度,至今已陆续发布了4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一些地区也尝试建立了本区域的资历框架等级标准,这些探索为国家职业教育资格框架的构建奠定了基础。

尽快建立高等职业教育教师的专业标准。2013年,教育部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素质作出规定。但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特色的高职专科教师以及高职本科教师的专业标准尚未制定,高职院校在教师招聘、培训和考核等方面仍具有浓厚的学科教育特色。目前一些刚升格的高职本科院校在招聘教师时,依然采用普通本科教师的录用标准,非博士不招。招收高学历的人才从教无可厚非,但关键是一些学校新进博士大都是学术型的,工学、应用理学、应用社会学的博士较少。这些教师欠缺实践教学能力,势必难以很好地胜任职业教育的专业教学。在德国,应用科技大学教授除了具备博士学位外,还要具备相关领域不少于5年的实际工作经验。德国柏林科技大学的所有教授都来自工业公司,并具有工程师资格。因此,有必要尽快构建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相适应的职业院校教师的专业标准,强调教师技术研发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以及将先进技术和知识转化为课堂教学内容的能力,为高职院校专业教师评聘管理提供依据。

建立体现类型特色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和督导评估制度。近年来,各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的指标体系越来越注重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关注“人”的活动和发展。我国职业院校的评估应更加强调教育“产出”,把满足学生发展需求,促进学生职业技能、综合素质和方法能力的提升作为重要的评估标准。(作者王琴,系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职业本科教育的历史方位与适切路径

对于职业本科教育的必要性、类型层次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实现路径等的学术探讨、争议一直伴随着职业本科教育的实践摸索。

学术界、实践界有诸多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彰显职业教育类型地位、满足人民群众对本科教育多样化需求、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激发院校办学活力等角度支持职业本科教育合理性的论述,但缺少从公司、岗位需求角度支撑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升级必要性的切实证据。有学者以高职院校的发展成绩、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联办本科教育的经验等为依据,论证高职院校大规模升格承担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可行性,但对由此可能产生的专科层次职业教育空心化、职业本科院校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发展空间重迭等风险,没有提出防范之策。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面向是市场、产业需求。社会的具体需求是职业教育调整人才培养规格的首要依据。各行业高技能人才的短缺情况如何,高职毕业生的职业技能与所从事岗位的需求差距如何,才是触及职业本科教育必要性的根本问题。

层次必要性、合理性争议之外,如何确保类型教育特质也是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难题。相关制度、标准建设任重道远。《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开宗明义提出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不同的类型,但对类型内涵并没有明确界定。职业本科教育办学标准尚付之阙如。对比《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的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不难发现,部分相同专业类别下的专业名称相似度较高,职业本科教育的职业岗位和就业本位体现不足。

目前,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已明,对大多数高职院校而言,要把资源配置和工作重心聚焦到内涵发展和特色办学上,从课程开发和教学实施层面切实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通过建设职业特色鲜明的优势专业开展本科教育,是契合现实的路径。毕竟,高等职业教育无论提质培优还是结构层次完善,都要在教育内涵和培养过程上持续发力。院校层面不断探索明晰人才培养目标并落实于课程设置,构建具有相应胜任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以及创新教学体系、院校治理体系,将成为国家层面系统推进本科职业教育的经验基础。(作者张劲英,系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博士后,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副研究员)

政、企、校综合施策提升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吸引力

近年来,民族地区职业学校吸引力不足的主要原因有:

传统观念意识影响中职招生。民族地区受传统观念影响较深,加上区域内产业不发达,公司工作待遇一般,当地社会普遍重视普通教育,看重学历文凭,再加上近年普通高中扩建,导致中职学校招生较为艰难。

产业不发达导致产教融合难度大。区域内产业不发达,中等规模以上公司少,校企合作难以开展。一方面,学校对地方行业和产业需求的了解不到位,对行业布局、发展态势、岗位要求、需求数量等未进行过深入的调研,缺乏对行业公司需求的准确把握。另一方面,当地政府未能及时制定出台校企合作配套激励政策,公司参与校企合作的热情不高,不愿入驻校园,甚至不愿意接纳学生到公司进行实习实训,校企合作存在“一头热、一头冷”的问题,收效甚微。

部分职业学校办学经费投入不足。民族地区部分县管中职学校办学主体层级过低,难以有充足的经费投入,导致无法保障与改善办学条件及提高教学质量,进而不利于吸引更多的当地人上中职学校。

地方政府迁就民众对普通高中的诉求,职普比“大体相当”执行力不够,普通高中学校数远大于中职校数。加上一些政策未能形成合力,可能会降低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针对上述问题,特此建议要提升民族地区的职业教育吸引力:

各种资助政策要发挥相互咬合效应,形成政策合力。对于短期职业培训某种程度上抢占中职全日制生源,建议整合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资源;对于年满16岁的边民读中职不能享受边境补贴的政策,建议将享受边境补贴的年龄提高至18周岁;对于部分县管中职学校办学主体层级过低,难以有充足的经费投入的问题,建议将中职学校办学主体提升为“以州为主,省级统筹”,提升办学主体层级,进一步强化省级统筹职业教育资金使用;对于当地“重普轻职”的传统观念,政府要加强舆论宣传力度,逐步扭转大众对职业教育的刻板看法,结合职教脱贫的成功案例普及“技能傍身”的重要性,以及继续接受高层次职业教育的发展路径,鼓励初中毕业学生选择就读中等职业学校。

搭建地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平台。建议参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的“建立国家跨部级联席会议制度”,在省级和地市州分别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协商解决职业教育发展的问题。在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基础上,探索建立省级和地市州级产教融合型公司认证制度。探索建立若干个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带动区域内中小公司参与;建议鼓励东部省份的优质中职学校联合大型用工公司对民族地区贫困生按照现代学徒制、订单式等模式进行校企联合培养,实现入校即入企,毕业即就业。

深入调研,指导中职学校努力对接当地产业发展需求。中职学校要对地方行业和产业需求有所了解,对行业布局、发展态势、岗位要求、需求数量等进行深入调研,对行业公司需求有准确把握,在岗位对接、技术需求、人力资源分析上做到“心中有数”,让学校专业设置和专业教学与当地行业、公司需求相匹配,让学校培养的人就是公司所需的人,从而提升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作者:陆燕飞,单位: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中国民族教育》杂志2021年第6期)


(责任编辑:锄丑补辞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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