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修订草案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定位,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不同的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6月7日 新华社)
不同类型,同等重要。从国家立法层面明确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并重,明确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有助于消除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歧视和偏见。我们必须承认的是,与全网高度关注的2021年1078万考生的全国普通高考相比,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法律赋予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平起平坐的地位,强调职业教育的重要性,传递了教育的精神价值所在。但要让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仅有法律上的规定恐怕还远远不够。从职业院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来看,即可发现症结所在。
就现实来看,无论是中职,还是高职,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基本上都是“末梢”学生,是被普通高考淘汰下来的学生,生源差距决定了职业教育“低人一等”。
我们一再声称,中职、高职毕业生就业率连年达到90%以上,超过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但中高职毕业生高就业率依然难掩低质量的就业事实。在落户就业、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文凭、学历依然是劳动力就业市场上的“硬通货”。
提升职业教育水平,打造高质量的职业教育,推动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职业教育必须加快改革步伐,拿出真本领,凸显真特色。另外,长期困扰职业教育发展的入口、出口问题也亟需改革,这项改革不是凭职业院校一己之力能完成的。
作为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在法律上应有所体现。要实现法律赋予的职业教育的地位,还需要体制、机制的保障,需要一系列改革措施的推进,需要社会全方位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