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记者获悉,《陕西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陕西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出台,明确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具体方向,规范了认定程序,提出了认定标准。
出台的《办法》和《标准》,建立了省、市(含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校叁级建认定体系,创新了陕西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程序和标准,细化了各层级认定管理机构的组织及工作职责,明确了各职业学校在认定过程中的认定程序和管理规范。
《办法》对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举措如下:建立全方位“双师型”教师认证体系,包含认定范围、认定标准、认定管理、认定组织、认定监督、认定激励及证书管理的全方位管理系统。构建系统化“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遴选建设一批省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公司实践基地;鼓励高水平职业院校与行业公司共建教师发展中心;聘请技术能手、职教专家和行业公司高水平管理人员,与职业院校优秀教师共同组建高素质专业化培训者团队。
实施多元化“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打造立体化“双师型”教师激励措施,包括在待遇提高、日常考核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激发高效能“双师型”教师创新活力,加大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引进力度,聘请行业领军人才组建兼职教师库,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各职业学校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整改与复核机制;实施新一轮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形成国家“职教国培”示范项目高端引领,省级国培项目骨干支撑,校级培训全覆盖的培养培训体系。
陕西省将严格执行《办法》和《标准》,加快推进陕西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和认定工作,引导职业学校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结构合理、数量充足、适应陕西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