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发展改革委、海南省教育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支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建设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完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提升职业学校教师素质能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等十条措施,旨在促进海南职业教育、人才和产业、创新有机衔接。
在建设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方面,引导海口、叁亚、儋州、琼海等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申报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出台海南省产教融合型公司认证标准和评价办法,加强产教融合型公司孵化培养,完善产教融合型公司培育库。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依法成立登记,服务产教融合改革,逐步打造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
在完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方面,引导职业学校聚焦海南自由贸易港四大主导产业、叁大未来产业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产业体系,优先发展航天航空、现代物流、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产业急需的一批新兴专业。结合实际,改造升级一批传统专业,撤并淘汰重复率高、供给过剩、就业率低、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引导公司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
在提升职业学校教师素质能力方面,建立校企人才双向流动机制,探索建立选聘行业协会、公司业务骨干、优秀技术和管理人才到职业学校任职的有效路径。职业学校招聘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时,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对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紧缺岗位,招聘时可降低学历或不再设置学历要求。到2025年,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不低于60%,公司兼职教师比例不低于20%。
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支持职业学校联合公司、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服务中小微公司技改攻关和产物研发。明确跨区域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评定方法,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建10个以上由职业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公司等共同参与的跨区域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在积极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方面,结合重大科技项目成果试点评估工作经验和成效,推广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范围,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于产教融合型公司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技改奖励资金支持。提升职业学校和科研院所“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能力,支持公司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重大科技项目。认定海南省产业创新联合体,为产教深度融合和职业教育发展提供科技支持。
此外,《措施》中还提出搭建产教融合信息共享平台、支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深化职业学校体制改革、健全“金融+财政”组合激励、加大土地扶持和信用激励政策力度等,为加快形成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相互贯通、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格局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