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湖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湖南职业教育发展迎来八大政策利好!
1.优质高职院校有机会升本 职校生进入本科几率更大了
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探索优质高职院校升格为应用型本科高校。逐步提高优质公办本科院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和高职专科毕业生比例。
2.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招生规模
建立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建设标准评估审核机制,淘汰不合格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支持优质中职学校与相关高职院校合作,依托特色专业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招生规模。
3.这些比赛获奖选手可免试入学
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省卓越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核心专业探索举办四年制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在中职和高职医卫类、教有类专业探索举办四年长学制职业教育试点。
细化落实中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等免试入学政策。
4.产教融合型公司获组合式“礼包”
制定湖南省产教融合型公司认证办法,在制造业转型升级、社会民生等领城重点建设培育500家左右产教融合型公司,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实相关税收政策。
5.公司举办职业教育可享优惠
公司举办职业教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资格有效期内对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公司所得税。
产教融合试点公司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该公司当年应缴教育费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对国有公司举办的职业院校,同级财政可以采取财政补贴、以实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适当支持。
公司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院校的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可鼓励公司自愿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
6.提升职校毕业生本省就业率
对接产业布局调整专业布局、扩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到2022年,职业院校毕业生本省就业率达到60%以上。
7.职校通过校企合作等取得收入 可作为绩效工资来源
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公司等所取得的合法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职业院校可从校企合作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
允许学校统筹经常性拨教和学费收入等资金支付教学资源、教学服务、知识产权、实习实训岗位及指导服务等校企合作项目发生的必要支出。
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招聘由学校自主设置条件。
8.鼓励农民接受学历职业教育
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着力打造“专业支撑+产业扶贫+技能培训”特色的乡村振兴服务模式,开展农民种、养、加工、营销和互联网等技术技能培训,提升新型农民职业能力。
鼓励农民通过“半农半读”等方式就近接受学历职业教育,畅通农民接受学历职业教育通道。办好涉农职业院校和县级职教中心,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