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高校提升教育质量的题中应有之义。行业公司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主体,更是职业院校的用人主体。因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构建校企共治的治理体系,提升职业院校治理能力,是推动职业院校质量持续提升的必由之路。
加强党的领导,保证办学质量和方向
当前,职业院校与公司合作形式多样,但校企合作普遍不深,且一些校企合作存在权利义务不清、办学方向不明的问题。职业院校党组织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教育方针,着力研究解决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关键问题,以校企共治引领校企共建共享,保证职业院校在校企合作中的办学质量和方向,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一是总揽校企合作全局。职业院校党组织应建立党员干部、教师定点联系公司制度,充分了解行业公司技术技能人才、技术技能积累需求,实现校企供需对接。应将校企合作列入重要议事决策议程,明确校企合作思路,审定校企合作方案,出台校企合作政策措施;要将校企合作纳入基层党组织考核,抓实抓好校企合作的每个环节。
二是破解校企合作难题。职业院校党组织应定期研究解决校企合作中的重大难点问题,在校企合作重大改革问题上支持学校行政、专业系部、一线教师大胆试、大胆闯,为校企合作保驾护航;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支持校企合作;要积极搭建产教融合平台,创新校企合作方式,下气力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
叁是营造校企共治文化。校企共治需要开放,更需要融合。要将公司负责人、技术人员请进来,也要推进学校教师走出去,推动校企对话、协作常态化;要将学校专业链、人才链融入公司产物链、价值链,推动校企互融共生。要共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学校文化与公司文化融合,增强校企双方认同。
创新治理制度,打造特色质量标准
“质量是有标准的,没有标准就没有质量”。职业院校要以整体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为抓手,引领国家职业教育标准落地落实,并在此基础上推动健全具有职教特色的质量标准体系。
第一,制度设计要体现校企共同参与。职业院校要形成目标明确、层次清晰、相互协调、充满活力的治理制度,必须做好制度建设顶层设计。要科学制定责权明晰的学校章程,充分调动行业公司参与办学的能动性。要设计行业公司全程参与教学的人才培养制度,校企共同制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毕业标准、人才培养方案等质量标准,明确校企双方承担的教学任务;要校企共同设计教师成长和管理制度,遵循“四有”好老师要求,结合职业教育特点,制定教师发展标准和评价标准;要遵循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设计学生管理制度,实施校企共同管理,促进学生全面成长;要构建学校与公司联合技术攻关制度,实现成果共享、风险共担。要规范职业院校制度建设流程,相关制度应校企共同制定、共同审核,学校党组织审定后公开发布。
第二,制度运行要体现校企协同。要通过治理活动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校企协同开展劳动素养和工匠精神培养,推动公司劳模、工匠进校园,校企共同培养一大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工匠新生代;要大力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探索工学交替的学习制度,真正实现校企双主体育人;要实质性推进产业学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组织专业教师与公司技术人员协同攻关;要推进校企协同创建就业车间、就业社区,为职业院校毕业生、公司员工、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特别是就业困难群体提供精细化、全天候、无缝隙的就业服务。
优化治理结构,确保育人质量持续提升
职业教育“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职业院校因其校企合作的办学特征,必须建立行业公司深度参与的组织架构层级,为持续提升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质量搭好平台。
宏观层面,统筹规划顶层设计。职业院校应设立公司专家深度参与的办学理事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为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提供决策咨询服务。要理顺校级党组织、校长办公会、理事会、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会、共青团等学校机构的职权范围;按照校级党组织决定重要事项的原则,明确学校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要充分吸收行业公司专家列席校级党组织会、校长办公会,参与学校决策,推进学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中观层面,积极推进以专业群建二级院系(科)。制造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产业链和供应链完善必将引发职业快速迭代。职业院校应集中优势打造特色专业群,发挥专业聚集效应,提升服务新兴优势产业链能力。要创新与专业群相适应的专业治理组织架构,以群建二级院系(科)。要创新专业建设组织,成立有行业公司专家参与的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实行学校教学名师、公司大师双专业群带头人制度;要聚焦专业建设核心要素,推动行业公司专家全程参与专业发展规划、专业建设和评价等。
微观层面,积极推进结构化教学团队建设。要以专业、课程为基本单位,成立有行业公司工程技术人员、技术专家、技能大师参与的结构化教学团队,实现团队来源结构化、年龄结构化、学习工作经历和技术专长结构化。要发挥团队成员专长,明确教学任务分工,实质性推进校内专任教师、公司兼职教师同台授课或协作教学,促进教师共同成长,落实教育质量和育人质量的双提升。
(作者:余伟良,系湖南省教育厅职成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