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对于个别地市普通高中违规招生录取和空挂学籍的投诉反映,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进一步规范全省普通高中办学行为,加强招生管理和学籍管理,严查高中空挂学籍、无学籍就读等现象,严查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陕西要求,各市(区)要严格按照已下达的本辖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使用统一的招生录取网络平台组织招生录取工作,落实职普比4∶6的政策和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的要求。不得随意修改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不得招收省内其他市(区、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不得为此类学生办理招生录取和学籍转接手续;严禁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治理并查处违规招生、违规建立学籍、空挂学籍、人籍分离、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等违规行为。
陕西明确,对于发现的违规招生、违规办学、未使用市级统一的招生录取网络平台等行为的学校,要根据违规情节程度给予负责人约谈、通报批评和进行相关责任追究,对于违规情节较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校,可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