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教育厅、人社厅、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对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意见》,决定自今年起,在全省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计划到2022年底,全省所有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达到省级验收标准,社会力量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分别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和技工院校设置标准。
河北强调,将持续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补齐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基本办学条件短板,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加强内涵建设,整体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并专门对中职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实训设备、教师配备、数字校园、规模质量、学校管理、内涵发展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3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县级职教中心占地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城市学校不低于6.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师生比不低于1:20,艺术、体育类学校不低于1:8;专业教师数不低于专任教师数的60%,“双师型”教师数不低于专业教师数的50%;聘请公司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等兼职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5%左右;在校生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000人,艺术、体育类学校不低于300人;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5%。
河北明确,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由政府主导、市级统筹。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压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分级负责所属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市级政府要统筹规划辖区内所属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制定总体建设规划,指导各县(市)政府、市县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公司、公民个人和其他组织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举办方制定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计划,加强工作调度,有序推进规划落实。
河北要求,各市县政府将推进标准化建设工程与整合区域职业教育资源、优化院校布局有机结合。各市政府要通过合并、新建、改扩建等方式,整合区域资源,优化学校布局,调整专业结构,有条件的市要加快推进职教园区建设,更好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各县(市)政府要统筹整合、优化配置县域职业教育与培训资源,集中力量办好县级职教中心,推进县级职教中心改善条件、盘活资源、拓展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将新建校园与产业园区统筹规划、集中建设。
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实施,河北将实行优惠政策,依法依规做好用地保障,规划、住建、环保等部门将简化审批环节、减免税费;校舍新建、扩建、改建所需基建投资,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落实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并且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鼓励公司和个人以提供免费服务、捐赠等形式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捐赠公司和个人依法享受有关税收方面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