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叁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乡村教育事业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点,对接和服务好乡村振兴战略,以高质量教育赋能乡村振兴,是教育部门和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与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按照“发展教育脱贫一批”要求,紧紧围绕“义务教育有保障”核心目标,全面聚焦79万余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精准施策,教育扶贫成效显着。尤其是由省委、省政府直接推动的芙蓉学校建设工程,对改变边远地区的教育生态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现在,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率100%,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应学尽学”,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超过98%,实现了“义务教育有保障”的历史性目标。
总的来说,可以用四句话概括:控辍保学实现“应返尽返”,学生资助实现“应助尽助”,学位保障实现“精准供给”,教学保障实现“提质升级”。与此同时,湖南的高校和职业院校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在增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教育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在5年过渡期内,要持续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一是确保对脱贫地区的教育扶贫政策力度不减。在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确保100所芙蓉学校于今年9月1日前全部竣工投入使用的同时,对已脱贫地区继续实行资金倾斜和资助比例倾斜政策;在已脱贫地区普遍增加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银龄讲学计划和“叁区”支教计划等,确保脱贫攻坚期内的各项教育扶贫政策既优化整合,又力度不减。
二是持续用好教育扶贫“一单式”系统。每学期及时识别疑似失学辍学和应助未助对象,确保失学辍学和疑似漏助早发现、早预警、早行动,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一个都不能少”。
叁是构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调整优化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做好返贫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的监测和帮扶工作,杜绝因贫辍学失学现象发生。
四是以高质量教育赋能乡村经济振兴。努力做好职业教育扶贫与服务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鼓励支持职业院校深度对接湖南乡村振兴战略,职教集团精准对接县市,示范学校精准对接村镇,特色专业精准对接产业,教学团队精准对接农户。深入推进“技能+就业帮扶”“技能+产业帮扶”“技能+健康帮扶”“技能+宜居环境帮扶”等模式,打造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湖南样板”。
教育是乡村振兴的支点,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要进一步凸显教育担当,抓住乡村教育事业发展关键,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优质均衡,全面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让乡村教师“有奔头”。湖南将继续大力实施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促进乡村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稳步提高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建设一支优秀而稳定的乡村教师队伍,为乡村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让乡村孩子“有盼头”。湖南将大力支持乡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补齐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农村公办园建设等硬件建设短板,用优质教育为乡村振兴“强筋壮骨”,让农村孩子在家门口就能“上好学”。
让职业教育“有看头”。湖南将实施标准化职业学校建设计划,重点支持涉农职业院校的软硬件建设。立足县域内,整合资源,通过实施农村中职教育攻坚计划、职业教育结对帮扶等途径,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系湖南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