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印发《广西教育提质振兴叁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广西将用3年时间,实施教育“十大计划”,补齐教育发展短板,促进广西教育高质量发展。
教育“十大计划”涵盖新时代立德树人、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职业教育提质培优、高等教育振兴发展、强师惠师、教育开放合作提升、“互联网+教育”行动和教育服务能力提升10个方面。
《行动计划》提出,新建150所公办幼儿园、100所义务教育学校、30所普通高中,建设230所自治区示范幼儿园、160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30所自治区星级特色普通高中、120所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11所自治区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加快建设3所国内同类一流大学。
在学前教育方面,按照每生每学年200元的标准,给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所需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
在义务教育方面,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保留边远山区、边境0—3公里自然村教学点;给予每所新建小学奖补资金1000万元,给予每所新建初中奖补资金2000万元。
在普通高中方面,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形成城乡分布合理、分层与分类相结合的普通高中发展格局。继续推进星级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创建30所自治区星级特色普通高中。
《行动计划》要求,加快推进南宁教育园区建设发展,到2023年,在南宁教育园区投入使用新校区的学校达到15所,园区在校生达到10万人;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校内劳动教育场所和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创建20个自治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