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发挥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以下简称推广基地)支撑作用,根据《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对于印发〈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语〔2022〕3号),按照教育部评审竞赛管理要求,教育部、国家语委组织开展了第叁批推广基地申报评审工作。经全国各省级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遴选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综合评议等程序,拟认定中国人民大学等65家单位为第叁批推广基地。
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国家语委办公室)反映,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耿宏莉,66097122,虫耻补苍箩颈补辞肠丑耻蔼尘辞别.别诲耻.肠苍
附件:第叁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拟认定名单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