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办社会〔2019〕1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国务院有关部委办公厅,有关中央公司: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于深化产教融合改革,支持大公司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建设产教融合型公司实施办法(试行)》《试点建设培育国家产教融合型公司工作方案》,为做好试点建设培育国家产教融合型公司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公司范围
坚持政府引导、公司自愿、平等择优、先建后认、动态实施原则,公司主营业务应属于《试点建设培育国家产教融合型公司工作方案》明确的重点领域范围,符合工作方案明确的试点建设培育国家产教融合型公司基本条件(2019年版)。
二、公司申报程序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建立国家产教融合型公司建设信息服务平台(飞飞飞.肠丑颈苍补颈别颈.辞谤驳.肠苍)统一接收公司申报材料。有申请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公司按要求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先行报送纸质申报函(有关模板通过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明确工作负责人、联络人、工作人员等相关信息。中央公司可直接提交申报函,全国性特大型民营公司申报函由公司注册地所在省级发展改革、教育行政部门核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汇总研究后,向有关公司、地方发放平台账号信息,指导公司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材料,开展后续相关工作。公司应在登录平台正式填报基本申请信息20个工作日内,编制并提交国家产教融合型公司建设方案。
请于2019年12月27日前(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将一式五份申报函寄(送)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电子版请发送指定邮箱。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
邮编:100824
联系人:兰天一 王达 徐辉
联系电话:010-68502621、68502468、68502736(传真)
15652358986、15210595946
电子邮箱:肠丑颈苍补颈别颈蔼163.肠辞尘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