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支撑。从国家角度讲,技能人才是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技能人才开发,是建设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的关键环节,是继续释放人口质量红利、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所需人力资源支撑的有效路径。从个人角度讲,掌握一技之长,是个人实现稳定就业、获得出彩人生的根本保障。一言一概之,技能支撑强国战略、技能成就出彩人生。
一、技能支撑强国战略
随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等格局加速重构,为各国抢占世界领先地位提供了机遇。德国首先提出“工业4.0”计划,希望能够在未来社会保持工业强国的领先地位,欧盟、美国等国家也制定了相应的竞争策略(见表1)。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十四五规划纲要》按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安排,明确了现代化强国建设的远景目标,提出到2035年要把我国基本建成文化强国、教育强国、人才强国、体育强国、制造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科技强国等12个“强国建设”目标,以及“数字中国”“美丽中国”等4个“中国建设”目标。实施强国战略,着力点在发展实体经济,关键在于以高质量为主题,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产业迈向中高端,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发展实体经济,尤其是智能制造,离不开技能人才的支撑。截止到2020年,我国技能人才已经超过2亿人,占就业总量的26%。但是,高技能人才仅5000万人,占技能人才总量的28%,这与德国、日本等制造强国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人社部、工信部发布的《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显示:我国制造业十大重点领域2025年人才缺口将接近3000万人,缺口率高达48%。职业教育每年为各行各业输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1000万左右,一线新增从业人员70%以上的来自于职业院校,66%高职毕业生在中小微公司就职,此外,职业教育每年可提供约1.5亿人次的培训量。因此,推动传统制造业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补齐制造业能设计不会造、有原料没材料短板,加强高质量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夯实制造业发展的人才根基,关键在加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培训。
二、技能成就出彩人生
技能是立身之本。拥有一技之长,是个人就业、家庭收入稳定的重要保障。《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实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行动计划,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农民工等为重点,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对比世界上跨越中等收入国家的经验与教训,能否有效解决就业问题、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其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技能培训,是必然举措。尤其是面对数字经济背景下产业结构升级带来的就业结构变化,拥有一技之长,持续更新技能,是个人适应时代进步的必然选择。有关数据显示,随着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规模化实践化应用,面对以数字化技能为主的新业态新模式新岗位,到2030年,全球将有3.75亿人口面临重新就业。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为不适应普通教育、贫困地区孩子接受教育提供了机会,职业教育专业对岗位、就业导向的特点,使其成为个人接受公平教育、实现社会价值、稳定就业的重要途径。教育部数据显示,近5年高职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左右,中职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左右,高职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仅低于985院校、高于211院校和其他本科院校。近年来,我国政府将职业教育上升为保障民生的战略举措,将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连续实施了职教百万扩招计划。2019年高职扩招116.5万人、2020年高职扩招157.4万人、2021年高职扩招139.4万人,扩招人员中有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职扩招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同时,有效缓解了严峻的就业形势,更重要的是为各群体再次实现个人价值提供了机会。
叁、新职教法助力技能人才培养
4月20日,十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26年以来首次大修。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体现了最新的发展理念和制度创新,系统构建了新时代职业教育法律制度体系,为新形势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了法律保障。特别是对职业教育定位、职教体系贯通、深化产教融合、突出就业导向等规定,有助于解决当前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是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作为两种不同教育类型来定位,强调同等重要。新法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内涵,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禁止设置歧视政策,为国家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有利于破除当前社会对职业教育作为教育层次的错误定位,消除社会对职业院校学生就业、升学等方面的歧视,优化技术技能人才的发展环境,形成人人崇尚技能、人人尊重工匠的社会氛围。
二是着力建立健全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体系贯通。在纵向贯通方面,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支持在普通中小学开展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等。在横向融通方面,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构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立交桥”。规定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和其他学校等都可以开展职业培训,为数字经济时代技能人才终身学习提供了保障。
叁是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作为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强调深化产教融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根本规律。新法推动产教全面融合,促进行业公司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教材开发、培养方案制定、质量评价、教师培养培训、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全过程,规定产教融合型公司制度、中国特色学徒制,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公司形成命运共同体,有利于破解产教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障碍,保障技术技能人才按需培养、优质培养。
四是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突出就业导向。新法规定发展职业教育应当与促进就业创业、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整体部署、统筹实施,将就业导向提高到教育规划的高度。规定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加快培养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方面技术技能人才,规定职业学校可以根据产业需求,依法自主设置专业、设置学习制度等,明确了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重点,激活了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有利于优化技术技能人才结构。
当前,我国大力推进技能强国、制造强国建设,《新职教法》的颁布恰逢其时,必将为强国战略建设提供人力资源转型升级保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征程中人人皆可成才尽展其才创造条件。